来源:
进口贸易金融业务服务 |
金融业务准入 |
视产品及客户情况提供 |
签订合同 |
单笔业务发起 |
进口信用证(信用通) |
填写《客户基本情况表》 |
营业执照正副本(三证合一)、公司简介、公司章程、法人代表及实际控制人身份证、近三年及近三个月财务报表、水电费清单、近三年纳税申报表、近1个月内人民银行查询的征信报告原件(含企业及企业主夫妻双方)、房产证明或租凭合同等。 |
签订服务协议、保证合同(若涉及需提供保证人身份证及结婚证复印件) |
1、贸易合同原件或复印件;2、代理合同原件;3、保证合同原件(如有,需在第一次业务发起);4、保证金到账凭证(如有)。 |
进口押汇(押汇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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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税业务(清关通) |
1、贸易合同原件或复印件;2、代理合同原件;3、保证合同原件(如有需在第一次业务发起);4、发票、装箱单、《关税交款通知书》;5、货物到仓保存后需将检验检疫证明交公司保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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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如提供复印件需加盖“与原件相符”的章戳,保证合同需加盖“亲见本人签署”的章戳;《客户基本情况表》及《保证合同》详见公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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