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 注意啦!质检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文调整进出境法检目录(附目录)

时间:2018-03-01 13:11:41

来源:跨境成都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进出口贸易公司和国内生产企业:从2018年2月1日起,检验检疫机构对部分出口卷烟产品和大部分出口食品添加剂不再实施检验检疫。从2018年3月1日起,新增的机动车辆、皮革、童鞋、牙刷等将实施进境检验检疫。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联合海关总署共同发布了《质检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18年)>调整的公告》(2018年第21号)。公告规定自2018年3月1日起,对部分进口童鞋、牙刷、木家具等实施进境检验检疫。

        根据质检总局官网发布的《2017年进口商品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数据显示,2017年4月至10月,质检总局组织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法定检验商品目录以外的进口商品实施了监督抽查,部分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消费类商品质量状况不容乐观。其中,抽查进口儿童牙刷319批,检出不合格150批,不合格检出率47.0%;抽查进口童鞋325批,检出不合格14批,不合格检出率4.3%。

        此次部分进口商品纳入法检目,旨在对进口消费品进行有效的质量安全监管,保护国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企业要及时了解国家相关规定,在进口上述产品时,确保该类产符合我国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牙刷、童鞋类商品时,要细摸材质,细看标签,细挑附件,辨别优劣,以便购入称心如意的商品。

 


以下为公告全文:

质检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 进出境商品目录(2018年)》调整的公告

2018年第21号
 

        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以及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和贸易管制目录调整情况,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作了相应调整。现公告如下:
 

        将涉及机动车辆的1个海关商品编码8716100000增设海关监管条件“A”,检验检疫机构实施进境检验检疫。上述调整自2018年3月1日起执行。
 

        将涉及皮革制童鞋的4个海关商品编码6403511190、6403519190、6403911190、6403919190,涉及牙刷的1个海关商品编码9603210000增设海关监管条件“A”,检验检疫机构实施进境检验检疫。上述调整自2018年3月1日起执行。
 

        取消涉及卷烟产品的4个海关商品编码2402100000、2402200000、2402900001、2402900009海关监管条件“B”,检验检疫机构不再实施出境检验检疫。上述调整自2018年2月1日起执行。
 

        取消涉及食品添加剂的90个海关商品编码海关监管条件“B”,保留海关监管条件“A”,检验检疫部门不再实施出境检验检疫,仅实施进境检验检疫。上述调整自2018年2月1日起执行。

 

        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进出境商品,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监管,进出口商品收/发货人或代理人须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和《出境货物通关单》向海关办理进出口手续。

       
附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18年)》调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