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下身子抓落实】轻松落户自贸区 四川青白江开展经营场所申报登记制改革

时间:2017-05-23 11:27:59

来源:四川新闻网

 

        传统的登记方式中,企业申请住所(经营场所)登记需提交产权证明、租赁合约等一系列场所证明文件,延长了企业注册周期,增加了企业办事负担。5月22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青白江区获悉,为推进自贸区建设工作,打造更为宽松的投资环境,降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门槛,青白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先行先试,在四川自贸试验区青白江片区内开展住所(经营场所)申报登记制改革,通过多项改革举措方便企业轻松找到“家”。
 

       住所形式多样 邮箱也可申报
 

       结合自身发展阶段、生产经营需要,企业在四川自贸试验区青白江片区内可以自由选择实际经营地址、托管机构地址、工位编号地址等住所(经营场所)表现形式,以及集群注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等登记模式。同时,四川自贸试验区青白江片区首创推出以邮政通信地址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助力“宽进”零门槛。

       “将邮政通信地址申报登记为住所(经营场所)时,申请人既可按所在的具体街道、楼栋、门牌信息申报,也可按邮政部门赋予编号的邮箱信息进行申报。”青白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为了准确掌握自贸区内的地址情况,我局协调区级相关部门开展了系列周密工作,建立自贸区数据库,不仅保障了企业申报信息和后期统计的准确性,而且实现了在营业执照上自动加载自贸区标识的精准匹配,可谓一举两得。”
 

       一表申报承诺 不再提交证明材料
 

       “在申报信息登记时,企业只需提交《企业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登记承诺书》,不用再提交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青白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这是一份具备双重作用的登记表,申请人只需在该张表格上如实填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住所(经营场所)详细地址及邮政编码、房屋所有权人及房屋的取得方式和性质等住所(经营场所)信息,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进行承诺就可以办理。同时,该表格也作为政府部门实施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的依据。

       青白江自贸区鼓励和支持国有资本、民间资本投资设立的创客空间、众创空间、大学生产业园、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载体,各类平台公司为自贸试验区内无需特定经营场所即可开展经营的企业或者创业初期暂不具备经营场所条件的企业,提供住所(经营场所)托管服务、商务秘书服务。这些企业可以在机构所在地或指定地点设置邮箱并进行独立编号,或设置集中办公区域并进行工位编号,作为入驻的集群企业住所。
 

       负面清单管理 明确边界范围
 

       为保障改革措施取得实效,青白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梳理并公布了不得申报登记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负面清单。负面清单中,详细列举了14类不能作为登记地址的情况,明确了自由选择的最大边界范围。